保健食品不是药品,正确选用保健食品

保健食品不是药品,正确选用保健食品

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》第23条:保健食品不是药品,正确选用保健食品。

什么是保健品?

保健食品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、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,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调节机体功能,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,并且在规定剂量之内,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、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。

保健品有什么好处?

保健食品可补充膳食摄入不足或调节身体机能,健康人群如果能够坚持平衡膳食,不建议额外食用保健食品。

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对疾病的治疗作用。不是人人都可以随意食用,在选择保健食品时,应当注意:

①确认产品具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和保健标志;

②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,查看其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;

③了解其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。

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审评制度,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》,获得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》的食品准许使用保健食品标识。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的要求。

国家对保健品的宣传有明文规定

①不得使用医疗用语,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,禁止宣传疗效。

②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。

③广告上须附有明显统一的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,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,其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。

④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抽检后不合格的保健食品,将暂停其在辖区内发布广告,经原抽检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再次抽查合格后,方可继续发布。

⑤印刷品广告必须要以工商部门审批内容发布,不得擅自修改、增加广告内容,必须注明印刷品审批号消费者应明辨药品和保健食品。